“沈小姐,我……我愿意。”
那一刻,我的声线抑制不住的在颤抖。
和沈琳从大学时便谈恋爱,到那一天刚好七年。
每年的恋爱纪念日,她的生日,我全都记得。并且每次都会提前几天做好攻略,只为了让她幸福。
每天下班,我第一时间开车去接她,然后我们一起去超市,买菜、做饭。
连沈琳的同事们都很羡慕,“哇,沈琳,你男朋友也太完美了吧?”
“沈琳,你上辈子肯定是拯救了银河系,不然怎么会找到这么一个好的男朋友?”
每次听到这种夸赞,沈琳都会羞涩得脸蛋通红,看我的眼神也溢满甜蜜。
“顾先生,余生请多指教!”
在发小的欢呼声中,她吻住了我的唇,炽热无比。
我以为七年的爱情长跑终于要有个圆满的结局了,激动得彻夜难眠。
没想到,转眼成空。
看着天边的归雁,一丝悲凉在我心尖化开。
我要去见沈琳,一定是弄错了。
自幼的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,怎会敌不过一个消失十几年的路人呢。
刚到家门口,我便发现门没有关好,通过门缝,我看见沈琳在和自己闺蜜说话。
“褚褚,我和傅野领证了。”
我的胸口像是重重得挨了一锤,顿时呼吸一滞。
来之前我还抱着一丝幻想,想着会不会是傅野在恶搞。
原来一切都是我在自欺欺人。
屋内,褚褚震惊道,“琳琳,你大白天说什么胡话?你怎么可能会跟傅野领证?”
沈琳轻轻抽泣,但声音又铿锵有力,“傅野回来了,他被查出癌症期,只有一两个月活了。我们在初中的时候就相爱。当年若非家里阻拦,我早和他就在一起了。”
“我已经错过一次,我不想再错过他第二次了!”
“所以,我要和他举行婚礼,我要嫁给他。我爱他!”